安博体育青少年法制教育十篇

2023-12-10 01:04:05

  安博体育1、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首先从稳定局势看,需要深入普法,进行法治教育。当前,我们全国各地政治形势、经济形势是稳定的,社会治安也是基本稳定的,这是主流,是必须充分肯定的。

  2、当前的改革开放,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还处于摸索阶段,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市场疲软,国营企业中“三角债”严重,职工收入不平衡等新问题,也是容易引起不稳定的因素。要保持全社会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在坚定不移地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那么,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就显得十分迫切了。只有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使之成为广大公民的行为规范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有力武器。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与民主教育结合起来。我们要坚持与教育同行。

  3、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年轻后代,使他们从小就受到民主的训练和守法的教育,懂得和善于履行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是德育的内容之一。

  4、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应当说每个人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如果不能很好地应对这种压力,那么学生的心理健康将必然受到影响。因为当下的社会是纷繁复杂的,当种种的迷茫始终盘踞在内心时,自然就会导致心理失去平衡。失衡心理影响下的行动自然是潜藏着种种危机。因此,必须着力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对于这项工作,应当说各级各类学校重视程度是不够的,经验是欠缺的,基本理念是不成熟的。甚至我们能意识到整个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是不够高的,期待他们在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得不到提高的情况下去对学生开展高水准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显然是一件非常勉为其难的事情。因此,要想抓好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就必须先抓好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当然,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实际上更多依靠的是教师加强自身修养,教师要不断反思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不断理顺,不断纠正,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从而使自己具备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实际在很多事情上的表现都有些冲动、不理性,甚至在关乎生命的问题上表现得也是不够谨慎。实际上在他们心中,往往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意识,缺乏一种珍爱生命的态度,这就导致他们可能会因为一些琐事就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这种对生命的淡漠态度不仅是表现在对自己的生命上,对别人生命所抱的态度也是如此。当事情发展到无法挽回的程度时,他们才会感到追悔莫及,这实际上也反映出他们一定程度上的侥幸心理。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加强针对青少年的珍爱生命的教育,使他们懂得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要让他们明白违法犯罪必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身心伤害,要让他们明白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较之以往任何时期,现在的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要更为宽泛一些。目前好多媒体都有办得很好的法制栏目,这都为青少年在轻松的状态下学习法律知识创造了可能。我们应当通过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明白,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就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应付一些生活中复杂的问题,就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也免于形成对他人的伤害。我们还应当推荐给青少年一些好的法律知识读本,让他们尽可能学一些相对系统和完整的法律知识,并尽可能使他们产生学习的兴趣,以利引导他们最终走上自主、自愿、自觉的学习之路。另外,老师还可以专门利用一些时间和学生一起就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作一些评析,以期不断强化青少年明辨是非和深层次剖析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能够知法用法,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相信也一定会因此从整体上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案率。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安博体育,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如何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种对策:

  对策之一:部门要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对策之二: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

  对策之三: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

  在青少年的成长轨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学校不仅是他们学习知识的地方,也是他们学习做人的地方。学校教育可以引导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学会遵纪守法,保护自己。但是,目前很多学校在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上都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法制教育教师不够专业。现在学校中的法制教育课程没有专门的课本,教课的教师也不是法制专业的。第二,学校对法制教育不重视。法制教育的相关内容是升学考试的一部分,学校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只是单纯的讲授,并没有深度的教授青少年如何运用所学。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的成长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家庭教育的缺失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家庭不完整。家庭的不完整使孩子缺少了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青少年就会通过别的方法来补足自己缺失的情感,这也为青少年的成长埋下了危险的种子。第二,不正确的教育方法。沈阳市心理研究所开展了“暴力语言会变成凶器”的公益宣传活动,展示了家长平时的侮辱性语言变成凶器的动画,比如“猪脑子”变成了手枪;“怎么不去死”变成了匕首等等。在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案例,马俊(化名)因从小被父亲骂“猪脑子”,留有痛苦的记忆,长大后,其因为欠下赌债,而被债主骂“猪脑子”,儿时的记忆被唤醒,痛苦的他将债主杀害。事实告诉我们,家庭的教育环境对于青少年来说是很重要的。

  目前,由于升学考试和结业考试的需要,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的讲授方式大多是满堂灌的填鸭式教育,枯燥的教学方法不利于青少年对课堂知识的吸收和消化。教师应该把学生放在课堂的主导地位上,教师作为引导者,要在教学中适当的引用实例或是小故事,也可以为学生播放有关法制的电影或纪录片,引发学生对知识的兴趣,使学生主动学习,不在被动接受知识。

  学校中大部分法制课是由思想政治课的老师讲授,但他们的专业知识有限。在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就迫在眉睫,对学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聘用专业的法律教师。专业的法律教师不仅了解法律的知识结构,更清楚如何分析法律实例,以便于更直接的带领青少年进入法律思维的世界。其次,为教师开设法制讲堂。开设法制讲堂的目的是提高教师对法制内容的了解,加强教师队伍对法制的重视。

  学校可以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需要创办适用于不同年级的法制教育专业书籍,书中的内容要新颖,也要具有使用价值,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青少年和家长的重视程度,也可以吸引他们对新课本的兴趣,加强学习。

  新媒体主要指QQ、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交流媒介。新媒体在青少年中的使用比较普遍,而且网络中的信息量巨大,更新时速快,教师应利用网络的传播速度,使法制教育在青少年的生活中进行无形的传播。例如,班主任可以使用QQ建立班级群,或是微信群,在群中青少年感兴趣的、积极向上的、阳光的,正面的新闻,或者案例,为青少年建立正面学习的榜样人物,鼓励他们学习榜样积极面对生活的态度。教育者运用新媒体,为青少年营造阳光,充满正能量的生活环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

  “幕课”是MOOC在中国的简称,它的全称是大型开放式网络教育,是一种全新的网络课程学习方式。为了增加青少年对法制教育学习的兴趣,法制授课老师可以让同学们提前通过网络对所学内容进行学习,并为同学们介绍相关的视频内容进行观看,这样就使学生在上课之前就对所学内容产生了兴趣,也会发现自己不懂的地方,增加了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的环节。学生通过这种方法,对法制知识的了解和吸收会更深入,记忆的也会更深刻。

  200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执法部门全力收缴违法印刷品和有害玩具,其中包括儿童版人民币。因为在中小学中出现使用儿童币进行的情况,性质的游戏会使青少年产生不良后果。首先,打造干净的学习环境。法制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学校中,学校可以与执法部门、社区合作,对学校周边的卖店、音像店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可以为青少年营造适合法制教育的环境。其次,走出学校,亲身感受。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能永远养在温室中,教育者应该将他们带入社会,接触公益事业。例如,学校与社区合作,为青少年提供进入社区学习的机会,或是组织青少年在执法部门做一天小小工作人员,带领青少年走进少管所、养老院和孤儿院,使学生亲生体会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从小培养他们具有尊老爱幼的良好品德。

  家庭教育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就会事半功倍。首先,建立家长法制学习班。家长在成为教育者之前,要先成为学习者,要先于学生了解法制内容,才能将正确的法制观传递给青少年。家长要以朋友的心态关心爱护青少年,减少他们的叛逆心理。其次,建立家长负责制。对问题学生的家长建立责任制,家长要定期与学校教师联系,随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家长不能有“教育孩子都是老师的责任”这种想法,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学习场所,家长要为青少年树立遵纪守法、进步向上的学习榜样,更好的引导青少年的人生方向。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管理之中,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城乡学校之间,同级同类学校之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之间,职能部门之间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协调配合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法制教育不平衡,尚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中小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法制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往往使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以学校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得比较好,而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则较为薄弱,亟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广大中小学生仅仅是从社会公德方面知晓一些行为规范,对涉及中小学生的10多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义知晓率不高,只知道一些口号式的理念,基本的法律条文掌握度较低。小学与初中阶段的学生对《宪法》的熟悉度普遍不高,特别是普遍对与公民生活关联度最高的民事法律所知不多。现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多还局限于讲法制课这种单一的普法形式,且没有考虑到青少年的年龄差别、性格特征、接受能力等,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亟待创新。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死角和盲区。社会青少年尤其是闲散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绝大多数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初中毕业辍学的青少年,既无工作单位,家庭管理又差,思想不定型,精力又充沛,浪迹社会,几乎谈不上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其犯罪率大大高于在校青少年学生。这些都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盲区。四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有待提高。校园内外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和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的薄弱环节。最近几年发生了好几件学生伤害老师的案件,值得深思与反省。78涉校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和教师自身权益保护疲软,过分强调学校责任,导致学校和师生“明哲保身”,对法律的权威缺乏认识和亲身感受,空洞的法制教育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和师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互动性。五是法制教育资源分散,未形成统一有效的协作机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其法律意识、培植其法制观念,而现在有些部门开展法制教育过于片面追求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常常开展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尽管让孩子们了解法律的权威性,尤其是刑罚的震慑力和惩罚性,可能会让青少年在犯罪面前望而却步,但坚守法律底线却不是单纯地依靠“畏惧”就可以取得的,它更加需要的是对法律的信仰,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而这一切必须源于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理念的培养。法制教育也是教育孩子的关键,现在的“问题青少年”逐渐增多,因此家长、学校、社会都应该更加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的十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赢得发展优势,必须通过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志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1]。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公民的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必须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使大家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以上这些关于国家法制建设的新论述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十关于立德树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也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国家实施普法规划以来,各地、各学校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水平。

  (一)明确总体要求。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要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

  (二)明确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的基本方法。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要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的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要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功能、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体建设。一是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二是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普通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等学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安博体育。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安博体育,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加快建设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场地,规划建设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推动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免费对青少年学生开放,并不断增加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制教育功能。四是加强法制教育的实践载体建设。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把情感、时尚、艺术元素引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当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便利。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制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制课教师的方式。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的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二)切实强化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支持法制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制培训、法制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学生免费提供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三)切实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对滞后的学校,有关部门要予以督促和帮扶。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的犯罪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与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

  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今后一切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必备的素质。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人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养成了一些坏习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下一代人健康成长,是事关青少年前途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是我们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青少年在全市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校学生总是处于连续流动状态,每年有新的学生入学,有老的学生毕业。借用一句话叫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生”。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青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抓好了,就相当于对今后成长起来的公民普遍地进行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就会使公民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基于此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五.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位一体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还层层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站等机构。全市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6个(部级5个,省级41个,市级50个),各中、小学校共配备了526名法制副校长。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内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在不良因素影响的结果。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超前,社会不良影响的扩大,法制教育的落后,致使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的支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内因是:违法犯罪青少年年龄一般在1420岁,他们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这时的青少年主要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增多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与法律、道德的矛盾;活动能量大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他们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旧习惯势力的不断影响和毒害下,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疏导和矫正,以致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支配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容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而产生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外因是: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的不力

  。一是社会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式下,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品,诱惑青少年下水;各种色情、、暴力的书籍侵蚀着意志薄弱的青少年;社会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后进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腐蚀性。二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孩子认识人际关系的第一个学校,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一个人在个性还没有定型时,最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目前单亲家庭、粗暴教育、放任不管等最容易使孩子被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学校教育问题,学校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学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等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现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是“法盲”犯罪。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几乎空白,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胆大妄为,走上犯罪道路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已是后悔莫及。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不能就宣传而宣传。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伴随年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年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年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2、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不能绝对地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不会犯罪,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对比,前者犯罪的比例一般来说大于后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是道德认识的提高,是非标准认识同样在提高,因而,知识水平提高,犯罪率相对比较低,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情况作过调查分析,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大大高于大学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

  3、健康情趣的培养。生理机能同犯罪的联系,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前苏联犯罪学家拉卡斯认为,“大多数青年犯罪具有消遣和肉体上的自我满足的倾向”,“青年犯罪的主要兴趣都跟消遣和肉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理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犯罪。预防的手段可以通过社会和文化的途径,通过积极向上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诗歌、艺术欣赏、体育、摄影、社交、郊游等活动,从活动中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使其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避免因为意识的恶性变质而产生犯罪。

  4、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养成。青少年,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少年,世界观、道德观正处在逐步形成阶段,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十字路口,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但又往往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是。教育与引导,对该时期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5、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残缺的家庭环境,造成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和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某少管所的少年犯中,单亲家庭的占了1/3。某省破获了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

  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老、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家教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白下区位于江苏省xx市东南部,全区人口37万,其中青少年占了6.7万。近年来,该区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一直摆在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大胆创新,积极开拓。1994年开办“娃娃学法园地”在全省率先开设小学法律常识课。1995年编写了全省第一套《法律常识》小学、初中、高中版,并于1996年在全区48所中小学全面开设《法律常识》课。近几年连续推出了“中学生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在校中学生零犯罪”、“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等一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目前全区4万名在校学生和2.7万名社区青少年都系统地接受了有关法律常识教育,掌握了与其年龄相应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校生犯罪人数由1995年的16人到20xx年减少为零,社会上未成年人犯罪从1995年17人减少到20xx年的8人,青少年辍学率始终为零。20xx年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和xx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该区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指导工作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把法制教育和学校的德育教育、文化教育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全区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了《白下区青少年普法教育责任目标》,将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教学计划,分别在省少管所、区法院、学校和社区建立了一批法制教育基地,先后培训了近百名法制教育骨干。各校与司法、部队等单位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建立了五十多个共建点,聘请了五十多名校外辅导员,使中、小学法制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还亲自参加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送法进学校”等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每年春节组织有关部门去少管所探望少年犯,给他们送去法律书籍、法制教育录像带,教育他们要服从管教,重新做人。5年来,该区共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送法进田头”、“送法到监狱”等活动三百余次。1995年白下区编写了《法律常识》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一套三本法律普及教材。1996年,召开了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明确政治教师和班主任为法治课教员,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的通知》,全区48所中小学全面开设了法制教育课,近四万名中小学生全面接受了系统法制教育。今年,白下区又在全市率先开展9年义务教育期内的法律常识普及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已在秋季教学中全面开展。同时该区坚持实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从1999年起,白下区从公、检、司等部门挑选出优秀干部为全区48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制定了《白下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并为所在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该区还围绕在校生“零犯罪”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从20xx年起,区有关部门多次举办“中学生模拟法庭”,将真实的案例编成剧本,搬上学校的舞台,让学生自己当一回“小法官”,并把模拟法庭现场制成录像带,在全区中小学播放,效果非常明显。该区每年都组织“中学生法制夏令营”活动,安排随“110”出警、走访省少管所、听少年犯现身说法、请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作报告、观摩区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听法制讲座等活动,给小营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开展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权益”模范学校的活动中,各学校结合特点,开展了青春剧场、法律一点通、电子走廊、家长学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针对在校生每年有一百七十多天的假期在社区中度过的实际,白下区注重抓好“三个时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学校放假时,以社区为单位,举办青少年“四小”活动,即小小法制图书馆、小小黑板报、小小法制报、小小护院队,让青少年在活动中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在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时,重点抓好宣传和防范工作。白下区早在1992年就开始组织“青少年执法巡逻队”,协助公安、治安联防、城管等部门开展工作,区志愿者帮教队伍和“青少年执法巡逻队”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一道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全区社会稳定。三是国家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时,通过开展“我是小小法律宣传员”活动,组织学生出法律、法规黑板报、墙报,写法制宣传标语。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倾向和特点,白下区加大对“回归青少年”、问题青少年和暂住人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具体做到“三个延伸”:第一,抓“回归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做到向前延伸。白下区不仅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的同志去少管所探望少年犯罪人员,而且还在他们刑释解教回来后,以结对帮教的形式开展长期的帮教工作,使其树立法制观念,不再危害社会。第二,抓暂住人口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做到向外延伸。在暂住人口中开展了“三个扎口”、“四个一”的做法:区和街、镇从面上扎口,会同区工商局在经营管 XX市白下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第2页

  理上扎口,会同区公安分局从办暂住证上扎口;对暂住青少年每人发一本普法教材,举办一次普法培训班,进行一次普法考试,颁发一个普法合格证书,至今已有三千多名暂住青少年拿到了考试合格证书。第三,抓“问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和维权工作,做到向后延伸。针对一些有不轨行为和违法苗头的青少年,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教育工作。目前,全区学校普遍建立以校长挂帅的帮教网络,实行学校教导处、年级组、教师三级管理,在社区则普遍建立了区、街(镇)、居委会帮教小组,实行结对帮教,成就显著。

  该区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指导工作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把法制教育和学校的德育教育、文化教育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全区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了《XX区青少年普法教育责任目标》,将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教学计划,分别在省少管所、区法院、学校和社区建立了一批法制教育基地,先后培训了近百名法制教育骨干。各校与司法、部队等单位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建立了五十多个共建点,聘请了五十多名校外辅导员,使中、小学法制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还亲自参加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送法进学校”等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每年春节组织有关部门去少管所探望少年犯,给他们送去法律书籍、法制教育录像带,教育他们要服从管教,重新做人。5年来,该区共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送法进田头”、“送法到监狱”等活动三百余次。

  1995年XX区编写了《法律常识》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一套三本法律普及教材。1996年,召开了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明确政治教师和班主任为法治课教员,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的通知》,全区48所中小学全面开设了法制教育课,近四万名中小学生全面接受了系统法制教育。今年,XX区又在全市率先开展9年义务教育期内的法律常识普及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已在秋季教学中全面开展。同时该区坚持实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从1999年起,XX区从公、检、司等部门挑选出优秀干部为全区48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制定了《XX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并为所在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该区还围绕在校生“零犯罪”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从**年起,区有关部门多次举办“中学生模拟法庭”,将真实的案例编成剧本,搬上学校的舞台,让学生自己当一回“小法官”,并把模拟法庭现场制成录像带,在全区中小学播放,效果非常明显。该区每年都组织“中学生法制夏令营”活动,安排随“110”出警、走访省少管所、听少年犯现身说法、请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作报告、观摩区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听法制讲座等活动,给小营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开展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权益”模范学校的活动中,各学校结合特点,开展了青春剧场、法律一点通、电子走廊、家长学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最有效的途径。然而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社会上“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出现这种局面,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是存在的,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力度不够,法制教育内容流于形式。

  二是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了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三是法制教育的教育方式过于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互动进行法制教育,因此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四是缺乏法制教育专职教师。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法制老师,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

  五是教育考核缺乏体系。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的内容,但内容和分值都不大,同时由于对法制教育成效的好坏缺乏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加上考核力度不大,使得少数学校产生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

  1、增设法制课程,开展法制教育,使青少年树立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近几年来,有不少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增设了法制课程,把法制教育纳入了学校教学计划,效果不错。

  作为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和有关司法部门合作,结合本地常见的多发性未成年人犯罪,组织编写案例分析教材,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日常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案例的选取要从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出发,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使未成年人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我校是一个初级中学,在校学生一千多人,多为住宿生。 转贴于

  2、学校也应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法律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规范性很强的专业,而且现实生活是不断地变化发展的,这就需要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能正确理解法律条文本身的含义,能熟练运用法律规范去解决现实生活中学生遇到的有关问题。同时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能灵活地把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中学生的行为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了解到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目的。但是目前,虽然中学已开设了法制基础知识课程,但从事法制教育的人员往往本身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甚至很多人对法律本身的认识存在着错误,这种情况下,很难适应法制教育的需要,也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目的。因此,作为学校应当聘任政法院校毕业的或从事法律工作的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使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专业化,这样才能真正把学校的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法治实践,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法制宣传教育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要让广大青少年从法治实践中体会法律威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因此,要引导和指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到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中,真正解决普法教育“入耳、入脑、入心”问题。在实践中,可结合学校课外活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观摩法庭审判、参与校园纠纷调解、积极开展校园道德申诉、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这些形式,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并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道德修养,使学生在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也能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4、学校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品质放在首位,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教育者必先接受教育,学校老师都应当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学校既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又要更多地关爱落后学生。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任何违法犯罪都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文明执教。四是定期聘请医院医生来校进行健康教育,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主要解答《青春期的生理卫生》和《青春期的心理卫生》,加强学生自我保健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增强心理素质,拒绝各种不良诱惑。

  我认为,六枝特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容乐观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单一。虽然学校配备有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但他们都是无偿劳动,一个学期能够到学校来上一两节法制教育大课就相当不错了。二是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工作形式大于实质内容。由于经费、机制等问题,目前我区的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在参与学校的普法工作上自由发展,效果不佳。首先是职责问题。目前的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校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整治等,无所不包。而实际上,现在各个学校所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有的善于办案,有的善于矛盾纠纷的调解,有的善于讲课,各有所长,但面面俱到基本是不可能的。由于职责太多,又是义务性质的工作,其工作的实际效果肯定大打折扣。

  总人口65万人的六枝特区,在校学生12万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较大幅度地减少;为加快推进平安六枝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个人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①领导认识要到位。领导认识到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认识到位才会思路清,思路清才会情况明,情况明措施才会有力。2000年2月1日,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就指出:“必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法制教育,校内校外、课内课外都要抓紧,一点也不能放松”。2004年5月10日,中央、国务院召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随后又以中央8号文件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颁发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在党和国家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怀与重视。

  ②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有责任履行自身职责,共同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政府管理职责。根据《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政府管理学中,政府最主要的职能之一就是管理。政府通过决策,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政府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就是要发现问题,然后采取措施去解决问题。二是学校管理职责。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经常检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主要的是要在人力、物力、经费等问题上加以保障,确保工作的落实。把这项工作作为综合评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