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体育青少年专题教育范文10篇

2024-01-10 09:11:25

  安博体育近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一百万吸毒人员中,青少年有七十四万人。下大力气抓实抓好青少年预防教育工作十分重要。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们学校一定要切实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的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摆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

  1、每学期安排四课时的时间,对学生进行预防的专题教育。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结合有关学科的教学进行,也可以采取观看禁毒展览、禁毒影视片等形式进行。在今年的禁毒日活动前后,开展好四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写一篇征文、听一个报告)活动。教育学生珍惜生命、远离。

  2、要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等教育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吸毒的控防工作。学校要建立对学生吸毒情况的监控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在校学生吸毒现象,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和戒毒部门联系,做好吸毒学生的治疗工作。同时,将学生吸毒情况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充分利用社区内宣传阵地和网络技术,全面掀起“社区青少年远离”宣传周活动的高潮,引导帮助青少年了解有关的知识,充分认识给家庭、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增强其拒毒、防毒意识。重点抓好以下七项活动:

  4、发起倡议签名活动。要积极组织发起以“远离、关爱未来”、“珍爱生命,拒绝,诱惑,防范侵害”为主题的“社区青少年远离”倡议和签名承诺活动,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5、策划专题宣传栏或图片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设施,通过宣传栏、图片展等形式,向青少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禁毒方针、政策、立场、决心和措施,宣传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禁毒斗争的必要性。

  6、组建青少年志愿者宣传服务队。把青少年中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组成“远离、关爱未来”青少年志愿者宣传服务队,深入社区派发宣传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拒绝、增强体魄”环城跑活动。

  7、指导学生在业余时间浏览禁毒知识网站或网页。要积极宣传、大力引导青少年上网浏览、了解禁毒知识。

  按照等同志对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遵循和把握教育规律,以校园为重要阵地,发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有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通过禁毒知识的普及、青少年抵御能力的增强,实现青少年预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进一步降低的社会危害。

  成立市区教育局青少年预防教育三年规划(2016-2018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办公室、基教科、人事科、教研室、党群办、双创办及区属各中小学(含民办)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兴茂担任,联络人为,联系电话:,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青少年预防教育三年规划实施开展工作。

  以我区10岁至28岁青少年为重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构建完善的青少年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作有效、监督到位、评估科学的工作机制;青少年预防教育方式更加新颖、方法更加多样,师资力量配置齐全,教育基地布局合理,宣传资料规范充实,禁毒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18岁以下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人数占涉毒违法犯罪总人数比例不高于0.3%,人民群众对青少年预防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新滋生吸毒人数大幅减少,问题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预防专题教育课时。各校要在2016年秋季开学前将预防教育纳入常规课程,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三年级每学年至少安排2课时预防教育专题课程,毒情严重地区学校,每学年至少安排4课时的预防教育专题课程。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语文、历史、化学、生物、思想品德等课程,发挥渗透教学作用。

  (二)建立预防教育师资队伍。学校把预防教育列入教师培训内容,开设相关课程,每年邀请专家举办讲座不少于1次。加强学校预防教育兼职老师、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毒情严重地区每个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校外禁毒辅导员。

  (三)丰富学校预防教育资料。各校要在2016年9月前登录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网站推出下载预防教育专题片和优秀禁毒课件,将相关预防教育内容纳入学校课程教材中。

  (四)建设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各学校要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禁毒宣传教育固定橱窗、长廊、宣传专栏。

  (五)充分利用网上禁毒展览馆。2016年年底前,各校要充分利用以上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禁毒知识竞赛、禁毒作品征集、网络征文等活动。

  (六)开展禁毒直观教育。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个年级的学生,就近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展览馆、园地、戒毒场所)。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流动禁毒宣传,组织戒毒康复人员、禁毒工作者进学校现身说法、以案说法、讲座等形式。

  (七)建立青少年涉毒问题日常监测制。各校要认真开展在校学生吸毒监测工作,2016年秋季开学前,摸清在校学生涉毒人数、原因以及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并上报区教育局。

  (八)制定学生涉毒事件处置预案。2016年秋季开学前,各校要结合《区青少年涉毒问题处置意见》,制定学生涉毒事件处置预案,对于首次吸毒或被引诱、欺骗而吸毒的学生,坚持教育挽救为主。

  (九)做好涉毒青少年帮教保护工作。2016年秋季开学前,学校要建立涉毒青少年心理干预和帮教服务团队,对涉毒青少年提供一对一心理服务。

  (十)建立青少年预防教育责任追究制度。区禁毒办、区教育局将定期将对学校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青少年新增吸毒人员蔓延加速、问题泛滥的地区,要按照《禁毒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遵照《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五”教育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组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教育,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的法律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理念,有效预防犯罪,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培养合格建设人才。

  各学校要根据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班会队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师生皆知,全面启动普法教育活动。特别是要通过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好宣传活动,在广大师生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丰富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全面推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1、继续在中小学开设好《法治教育》地方课程,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切实做到法制教育课程开设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

  2、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普法知识专题读书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师生,入心、入脑,让违法犯罪远离校园,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3、组织召开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邀请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法制副校长、“五老”志愿者作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引导、启发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做守法、不违法的表率。

  4、开展学生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征文、主题班(队)会、开设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自身体验,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动员全县中小学生参与本次竞赛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在参与竞赛的过程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

  6、认真组织收看《起跑线上的警示》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片,要确保收看率达100%,可截取其中的某个案例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通过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达到预防犯罪和掌握法律知识的目的。

  7、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互动活动”,让“学生带法回家,送法到万家”,通过学生、家长互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充分利用各级普法机构提供的法制教育资源,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

  8、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将法律知识纳入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

  活动期间,县教育局依据制定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检查评估表,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新经验,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督促、指导活动顺利开展。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学校要利用本次活动契机,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2、树立典型,深入开展。活动中要及时发现典型,培植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树立典型来影响和带动全县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宣传信息和总结要及时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

  (二)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县教育局成立由王玉军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县教育系统“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股。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要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人员、经费保障。

  青少年法制信箱的设立,创新了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模式,变灌输式为互动式,针对性强,学生喜欢安博体育,效果明显。因此,在中小学设立法制信箱,向青少年学生传播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中,较好地发挥了以下三个功能:

  一是法律释疑的平台功能。青少年学生求知欲强、接触面广、可塑性大,受到年龄和心理发育的影响,产生的困惑也就多。从青少年法制信箱收到的信件分析,涉及到法律困惑的占60%以上。如马群中学某学生来信咨询,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事故赔偿金能不能以我的名义存在银行(已年满16周岁)?对这种法律知识专业的问题,学校政教处及时向区法院的法官请教,得到准确的答复后再反馈给这位学生,及时消除了他藏在心头的困惑。三年来,全区73所(现52所)中小学为青少年学生解答从法制信箱来信中提出的各类咨询共14000余件,既满足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需求,也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

  二是维护权益的渠道功能。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如何维护,一直被学校、家庭和社会忽视。学校强调的是青少年学生的智育和法纪教育、家庭则重视孩子的成绩名次、而社会关注的是日益增多的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因此,青少年学生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的权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力度也远不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学生来信中提出各类维权要求多,约占来信总数的30%。如龙潭中心小学三年级的一位学生在来信中提出:“天气热了,能不能请学校在教室安装吊扇”。有些学校的学生还提出了在教室安装空调、配置饮水机的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对于学生从法制信箱中来信提出的维权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能办到的尽量满足学生的要求。如龙潭中心小学领导认为学生提出安装吊扇,理由充分,及时为每个教室安装了4台吊扇。一时解决不了的,向学生作出解释。全区青少年法制信箱运作三年中,共收到青少年提出的各类维权信件约7000封,各中小学都认真组织解答、及时改进,得到了学生们的拥护和支持。

  三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功能。青少年学生生长在信息化时代,学习压力、家庭不当教育、社会不良引诱等,所思不解、困惑很多,内向的孩子碰到疑惑,在家不敢问,在校不敢讲,日久生郁。多数中小学尽管设置了心理疏导室,配置了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但这些患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很少有勇气走进心理疏导室。相反的是,我们从青少年法制信箱中发现了这类信件,约占总信件数的10%,有200余封。面对这些青少年学生,各中小学政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们,出于对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关爱,分别以个别疏导、逐个辅导的方式,因人施导、因事解惑,打开一扇扇封闭、压抑、忧郁的心灵,让这些青少年学生的脸庞重新露出灿烂的笑容。栖霞中学初一女生张某因父母离婚,法院判决张某随父生活,因父亲经常出差,照顾女儿的生活有一定困难。而张某内心也希望同母亲住在一起,但又不知道找什么部门解决。在父母离婚一年半的日子里,原本成绩优秀的张某,脸上失去了笑容,学习成绩下降,沉默寡言。她鼓足勇气向学校法制信箱投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学校收到信后,认为张某同学的心愿满足不了,必然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经过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庭的协调,由法庭出面找张同学及父母谈话,征得了他们三方的同意,变更了张某的抚养权。从此张同学脸上露出了笑容,学习成绩也逐步上升。许多中小学校的师生普遍反映:法制信箱的设立,犹如在学校和学生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青少年学生心灵的好桥梁,法制信箱让学生说出了心理话。

  一是坚持宣传到位。青少年法制信箱是“四五”普法期间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是面向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新平台,也是依法治校成果的最好体现。区司法局关工委、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始终把握青少年法制信箱健康发展的主流,正确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成效、打造品牌。主要抓住了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抓宣传发动。当青少年法制信箱设立之初,全区73所中小学分层次召开了校长办公会、班主任会、教师会、学生干部会,对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反复宣传,以增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责任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兴趣,并积极参与。二是抓舆论造势。当青少年法制信箱逐渐凸现社会成效时,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利用简报及时宣传。多次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市区政法委领导、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司法局领导、区政法系统关工委领导先后到15所中小学检查指导、听取汇报。其中,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关工委就栖霞区在中小学设立法制信箱开展专题调研3次,中央电视台、《江南时报》、《江苏法制报》等部级和省级新闻媒体报道过4次,区级电视台、报纸专题报道过7次,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关工委牵头组织检查指导3次,及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专题论文研讨积极推进。三是抓网络建设。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关工委共同组织、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各街镇成立青少年法制信箱领导小组,由各街镇司法所长抓;各中小学由分管校长、法制副校长、政教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青少年法制信箱的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大力弘扬了法治精神,正确引导和规范了青少年法制信箱的有序运作,不断推进中小学的法治化进程。

  二是坚持解答到位。各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后,学生来信踊跃、信件内容广泛。归纳起来基本分为以下四大类:有询问法律知识的,有对学校德育教育和教育秩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反映社会问题的,还有的就家庭和邻里关系不和谐如何处理等。各中小学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登记后,组织力量专门解答。对于共性问题,利用学校板报、橱窗、广播等,统一解答。对于个性问题,学校政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管段民警及时和学生对话了解情况,做好工作,防患于未然。如马群中学把学生提出的问题归纳为九个方面,用书面形式组织解答,学生反映良好。也有的学校请法制副校长等作专题讲座,及时解答学生们的疑惑。

  三是管理到位。各中小学法制信箱一般每月开箱2次,由分管校长和政教处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开箱。学生信件有署名和不署名2类,有的信件内容涉及到学生家庭隐私,也有的信件涉及到教师的操行等。各中小学在具体操作中,严格做到信箱钥匙专人保管、信件梳理专人负责、定期开箱、及时解答,切实保护学生隐私。龙潭中心小学对信件登记梳理后,统一装订成册,做成台帐,靖安镇把学生信件集中到司法所,派专人分类整理并归档。全区73所(现52所)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3年中,至今未发生信件丢失和学生隐私外泄现象。

  栖霞区在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后,达到了智育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得到了各级领导、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凸现出三个社会成效。

  一、扩大依法治校内涵、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在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既是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举措,又是扩大依法治校内涵的新做法。青少年学生是依法治校的主体力量,动员他们积极参与依法治校的各项活动,争当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小主人,不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年中,培养他们树立起崇尚法治、学法用法的理念,更是对学生们如何走好未来人生路的积极引导。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二)活动的安排。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县连续发生几起青少年溺水死亡的惨痛事故,其中一起溺水事故导致3名青少年同时死亡。为此,县政府于近日召开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专题会议,动员全县上下采取更有力的举措保障广大青少年生命安全。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县水库、河流、池塘、水堰众多,近年来青少年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这类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的周末和节假日。各街镇、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按照防范措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监护谁担责的原则,把防范青少年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很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快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青少年的生命安全。

  要做好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各镇街、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安全重点内容之一,认真落实政府综治牵头责任,职能部门防范责任,教育新闻媒体宣传教育责任,突出家庭监护责任、社会团体关爱责任,构建组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有效监护的联防联动机制。

  县综治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街镇、村居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落实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安全标识和防护设施各成员单位要限期整改。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治安管理的优势,确保在第一时间迅速开展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处置辖区内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落实辖区内各水域相关经营者、所有权者、承包人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提醒或制止无成人带领下水游泳的青少年。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作用,向居民群众宣传预防青少年溺水的重要性,安排村、社区干部利用开会、走访等形式,告知未成年人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教育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不在无救护措施、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活动。聘请当地住户、家长志愿者为义务巡查员和监管员,及时提醒或制止无成人带领下水游泳的青少年。

  水域主管职能部门:负责防范各类水库、河流、渡口、桥梁、闸坝、蓄水池等场所发生青少年溺水事故,在重点地段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落实专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巡查,及时提醒或制止无成人带领下水游泳的青少年。

  群团组织:配合有关部门,通过读书征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的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农村妇女组织、关心下一代组织要利用各种形式教育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预防青少年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广播、宣传专栏、黑板报等载体,通过热点栏目、滚动字幕、醒目标语等形式,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案例分析讲座、专题教育课、应急演练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青少年远离危险水域并掌握基本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提醒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引导社会关爱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在全县营造重视青少年溺水安全的浓厚氛围。

  几年来,我们社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主任,退休干部、原区司法局局长为副主任;四个党支部的书记和管段民警共7人参加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按小区划片,落实了责任,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为了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坚持做到:一是社区工作计划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二是社区大的活动必定有关心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专题教育或专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青少年的思想和政治素质,维护了社区的治安稳定安博体育。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心教育外,社区也是一块重要的阵地,然而,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工作是全方位的,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作为社区,我们把工作的定位首先放在他们的思想教育上,更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积极配合学校和家庭,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品德。我们利用“六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集中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维权,聘请有法律专长的离退休干部作为法制教育辅导员,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我们还开展“革命歌曲大家唱”和“革命影片进社区”活动,寓教育于歌唱和观看之中;在加强诚信教育方面,以打造“诚信社区”培养“诚信市民”为目标,把着重点放在文明行为习慣的养成上,以谈心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抓好未成年人行为规范教育。

  增强社区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关乎祖国未来、民族兴衰的战略性任务。而衡量此项工作的成效,关键要看基层(社区)的工作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动员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发挥社区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社区普法教育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社区广大青少年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护能力,辨别是非,健康成长。在普及法律知识过程中首先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掌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犯罪原因分析,这样才能发现在普法工作中还存在法制教育走形式、忽视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传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社区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建立能够长期坚持的、稳定的长效机制,明确职责,讲求实效。成立专门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聘请检察院、法院、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员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专题教师,定期为社区青少年讲授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同时,推进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计划和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使抓防范与抓教育双管齐下,把增强社区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推向深入。

  为了提高青少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远离危险、抵御诱惑、防范侵害,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社区,社会最基层的居民自治机构,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区普法教育,其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社区广大青少年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护能力,辨别是非,健康成长。如何开展社区普法教育呢?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我以自己所在的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为例,从自己的角度,浅谈一下自己对这项工作的看法。

  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地处郑州市中心地带,辖区面积2.7平方公里,人口6万余人(含流动人口),其中青少年人数6000多人(含流动人口,不含在校青少年学生),约占总人口的10%左右。辖区中小学四所(含一所中专),在校学生约8000余人,二者相加14000余人,约占总人口的2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辖区内出现大小网吧、娱乐场所、游戏厅100余家。从近几年总体情况来看,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现象逐年下降,然而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和时代的变化,现代的青少年思维活跃,见多识广,早熟、早知。从犯罪手段和犯罪动机来看,手段显得越来越成熟,犯罪动机越来越简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一些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如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次,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致使许多青少年在情感冲动、不计后果的情况下模仿剧情,纠集在一起作出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再次,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同时,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以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为例,从198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来,目前已是第四个“五年”普法时期。在全民普法期间,大学路办事处党工委始终贯彻国家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思想,把青少年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应当看到,对青少年实施普法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并多次受到上级的一致好评。目前,辖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整体素质和综合效能得到了不断提高,绝大多数青少年都知道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然而,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也存在不少误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普法的效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很多工作受制于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的公共单位(包括学校)没有管理权限,很多工作只限于协调解决,所以,开展普法教育办事处显的苍白无力。虽然办事处和社区一直努力,但收到的效果很是微小。把普法教育寄希望于通过一、二次法制讲座来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现在许多学校虽然也往常开展了法制教育,也可讲出一些工作成绩来,但并没有真正花力气来抓,而是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升学率问题上,忽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多数学校还是在发生问题后寄希望于一、二次法制教育讲座来解决问题,法制教育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而社区作为基层的居民自治机构,却承担着大量的政府行为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这样,学校的“”,社区的无能为力,导致了普法教育处于“表面性”。

  许多青少年虽然懂得了一些法律知识,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具体在运用法律的时候,由于不掌握起码的操作法则,还是会遇到许多具体困难的。法律的具体使用必然需要一定的方式方法,其中有法律具体的规定,也有社会经验的积累,掌握了运用法律的操作方式方法,青少年就可以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法制教育要有知识的教育和意识的培养,但也要有操作方式方法的传授,这些法律的实际操作问题,小至怎样写诉状、到什么地方告状,大到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到什么机关和部门去寻求法律援助,等等,对于实际生活中的用法是非常现实的和重要的。

  青少年普法教育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全社会都应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作为社区更应该发挥社区的优势,做好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社区在青少年成长中非常重要,因为群体性的行为对青少年影响最大,而且青少年的所有伙伴群几乎都在社区一起度过,所以,社区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显得极其重要。

  我们在进行常规教育的同时、不断进行法制教育模式的研究,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把握好法制宣传教育与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关系,二是把握好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三是把握好知识教育与行为教育的关系。广泛开展以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努力创造了干净、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逐步形成了全方位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区氛围。再以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为例,就如何开展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谈一下自己的几点想法:

  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首先,认识到位是前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街道办事处、社区、辖区公共单位以及青少年家长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形成全社会都参与的普法教育氛围。其次,明确职责是关键。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家庭、社区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环境,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三是讲求实效是根本。社区要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现身说法,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

  作为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首先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这一级,要专门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聘请检察院、法院、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员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专题教师,定期为社区青少年讲授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近几年,大学路办事处党工委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党工委成员为主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抓,明确党工委副书记具体抓,办事处司法所、综合治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区等科室积极给予配合。同时,每年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时调整人员力量。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并结合新形势和辖区的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大学路办事处年度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有效保证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结合街道办事处,各社区也要设立专门的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作为办事处团工委、少工委等组织,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计划,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了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计划,统一协调。同时,在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吸引广大的律师事务所等其他法律机构进入社区,利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社区建设的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围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一要求,社区要立足于教育和防范,在社区广泛推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在社区成立以社区居委会干部、青年干事、社区民警、司法干部为核心,吸收社区内辖区单位代表、青少年工作志愿者、学校负责人、以及社区群众代表参加的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团体,通过加强组织、队伍、阵地、机制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区环境、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切实发挥社区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社区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常抓不懈;一是建立社区法律学校,利用寒暑假,开辟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利用多种载体营造法制氛围,通过组织法律学习兴趣小组、组织学生旁听审判、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开设法制夏令营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既巩固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果,又培养了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二是利用社区共建单位,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合力,共同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三是成立的相应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青少年维权岗等,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选择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大量案例,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从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结合的角度,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法律知识。四是创新载体,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系列活动。为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利用这些有效载体,每年举办各种活动,向辖区青少年下发法律学习资料和配套的法律知识竞赛考试试卷,由青少年带法回家与家长一起学习和做试卷,形成互学互动的学法、知法的局面,从而使普法覆盖面广泛,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这种面向青少年、进而带动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具有很大的生命力。

  社区普法教育是学校普法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社区教育有它独特的内容和形式,社区中的个案工作与团体工作的模式,非常的灵活,强调互动,比较符合青少年的心理规律和特点,很受学生的欢迎,而且社区教育使他们能够真正的形成意识,内化到行为中去,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的行为。社区青少年教育重点应该放在营造良好社区环境上来,让青少年在社区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和谐、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对青少年的行为也会起潜移默化的影响。

  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当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实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为,我国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法制教育形势的需要,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阳,是蓬勃挺拔的小树,是含苞绽放的花蕾。对于他们,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寄托着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青少年学生生活在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他们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对其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其没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如果不能遵规守法、择良从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为罪人。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在校学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特别是在校学生犯罪,呈现出了低龄化、团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趋势,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公检法司提供的数据和大量案例资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青少年是一个从年龄上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而又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因对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盲动。外界隐藏在美丽外表下的诱惑,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常常使他们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如何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提供维护他们合法权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帮助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自觉遵守,遏制住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针对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认知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法制观念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优化环境,开展教育。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青少年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和途径是学校,如在初二的《思想政治》教材中,就涉及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标语、板报安博体育、校刊专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编著通俗的法律教材、办法制手抄报、开设法制诊所、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结合青少年实际,制定方案,确立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青少年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达到预期的法制教育目标。

  青少年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作为家长,除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如告诉他们“打人犯法,杀人偿命”,“小来偷针,大来贼精”等道理,在青少年的心中播下正义的种子。锹德罗曾经说过:“自己没有的东西,难以借给别人,道德也是如此。”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自然也不例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都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就很难增强,甚至有些家庭教育还可能产生负效应。在2001年3月,有关人士对湖南省安化县东坪中学2191名学生、529名家长和134名教师进行了关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问卷调查,从统计分析的情况看,与上述内容完全吻合。因此,家长的法律素质对子女的法律意识培养至关重要。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专题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竟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会从社会中汲取法律知识的营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司法机关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如悬挂大型法制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张贴法制标语,开设法制宣传窗,主办法制图文展,召开法制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宣传,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视专题片,党报党刊设置法制专栏,定期开办法律培训班,举行法制演讲比赛、见义勇为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文明社区,等等。相应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整顿和治理力度,把社会大环境真正建成牢不可破的法制教育阵地。

  21世纪是法制化的时代,整个世界的运转都要靠法律规范。早在1986年,同志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依法办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论文摘要: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对此作一论述。

  *市“五五”普法工作自2006年正式启动以来,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民参与下,按照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河北省、衡水市“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深入开展以宪法和新颁布的与广大公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普法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了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有力的减少了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为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了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但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死角,今后,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今年年初,我局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经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法制教育领导体制,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景刚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二是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定每年、每一阶段的重点目标和措施,总结各年度法制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验和教训,形成了领导牵头、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强大合力。三是根据各科室的职能,明确了职责范围,实行了岗位责任制,签订了法制教育责任状,使学校法制教育线、强化措施,加制教育力度

  一是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聘请省、衡水市司法人员对教育系统的法制教师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广大教师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培养一支法制教育的精干队伍。使法制教师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保证教学质量。

  今年,我们继续加强了对全市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工作,建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评优体系,狠抓法制课教材、教师、课时的落实工作。在学校健全法制副校长负责制,对任课教师进行督导和检查,每周按时上法制课,保证人员到位,课程落实。

  积极指导和参与学校法制教育,使全市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到“四个保证”、“五个结合”,即保证教材,保证师资,保证课时,保证质量;使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与社区教育相结合,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各种不良思想和违法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增强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

  2009年2月1日起,我局与大屯乡学区联合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由司法所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促进学生学法用法,保卫师生生活安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局将加大与全市中小学开展“警校共建”工作力度,由各乡镇区司法所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帮助指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其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消除各种治安隐患,清理学校周围的黄、赌、毒等不良因素,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四是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共同创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冀和律师事务所等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创单位,我们将加强争创意识,为青少年维权工作做贡献。公务员之家

  举办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报告会,由法律工作者在全市中小学校作法制报告,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刑法》等法律知识,使在校中小学生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舆论氛围。利用青少年课余时间,通过采取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展出挂图、展牌、义务法律咨询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青少年身边。

  2009年7月1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占奎带领律师到木村乡学区开展“普法进校园”工作。由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单宗辉主讲,向该学区的2000多名中小学学生宣传《义务教育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回答学生的法律问题,用法律分析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使青少年在学校生活中就开始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法制理念,从小学会用法律知识来分析生活中的事情,为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结合“国庆节”、“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普法进校活动,我局工作人员和我市律师不定期进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

  组织在校学生收看《警钟在黎明敲响》、《托起明天的太阳》系列法制教育光盘,做到喻教于乐,使学生们在愉悦的气氛中学到知识。

  针对我市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局与*市教育局将无偿地向全市中小学发放《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手册》,并组织全市中小学生深入学习,要求各学校结合政治课、品德课进行教学。

  动员广大在校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分析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纪事件,使自己吸取教训,从而提高法律意识,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我局将在加大青少年普法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依托各乡镇区司法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设立举报站,号召群众举报引诱青少年犯罪现象,加大引诱青少年犯罪打击力度。

  我们将与河北省*监狱共同组建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促进广大农村社会环境向良性方向发展,教育广大农村家长依法办事,依法致富,做好广大留守青少年、辍学青少年的监护工作,减少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很快,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各项社会工作中发挥巨大了作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志愿者这一新兴社会力量,2009年3月份以来,*市司法局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与*市文明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法志愿者活动,组织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职工及农村有志于法律宣传事业的人士,义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全市已有普法志愿者近2000人,分布在全市各乡镇区和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城乡。

  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更加接近青少年人群,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志愿者在日常生活和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就可随时随地向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加强对留守青少年、辍学青少年的监护工作,使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更加深入青少年心中,这一活动必将推动全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进程,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